emc易倍2016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3-12-10
[摘要]  emc易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

  emc易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该平台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emc易倍,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课程,专科和专升本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9月5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对象: 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只接纳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016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2-23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一、表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emc易倍,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考生和助学机构应统一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书刊发行中心(咨询电话)购买自学考试指定教材。

  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2015]7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16-17日、10月22-23日。

  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3.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种植、养殖、农村社会化服务等4个专业,自2016年停止新生报考,2016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 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不再颁布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考试。

  4.为优化自学考试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开考效益,自2016年起下列专业停止注册新生,专科段:通信技术(080706)、园艺(090104)、公关关系(050303)、小学教育(040103)、财税(020103)、基础教育(中文方向)(0401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独立本科:通信工程(080707)、计算机软件(0807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上述专业2016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自2017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5.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餐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4】6号)、《关于停考调查与分析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4】2号)、《关于停考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36号)、《关于停考中国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考试和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39号),我省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移动商务技术(专科、独立本科段)、嵌入式技术(专科、独立本科段)等专业,2016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除调查与分析专业外),自2017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6.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7.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现已调整,增加选考模块,同时对课程结构、考试内容、方式进行了调整,详细情况咨询报考单位()。

  8.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企业财务管理(专科段、独立本科段)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高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新生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办理注册报名手续。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社会在籍考生,继续到市(州、林区)教育办理各项自学考试业务(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除外),2017年之前仍不能按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的,须将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武汉理工大学,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2015年5月以后报考上述四个专业的新生,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办理各项自学考试业务,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线;信息发布网址:。